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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液化气灌装秤)百色防爆天然气灌装电子称

更新时间:2017-12-14   点击次数:1214次

海口液化气灌装秤)百色防爆天然气灌装电子称企业应该根据有关规定和钢瓶的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程序,进行钢瓶自重的核定。钢瓶自重的核定可以由当地的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抽样核定,也可以结合钢瓶定期检验进行,计量部门核定期限可定为1年,核定后的自重值应在质监部门备案并予以明示,以利于消费者和政府部门监督。

海口液化气灌装秤)百色防爆天然气灌装电子称监管建议

建立长效计量监管机制

针对瓶装液化气计量工作的特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法制工作者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根据计量法不够完善的现状,积极研究燃气计量法制监督中的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瓶装气作为商品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液化气充装量纳入《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管理范畴并在液化气行业广泛开展宣传和指导,落实商品量计量检验的方法和各项规定,加强液化气充装、经营的计量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加大打击缺秤少量违法行为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瓶装气进行抽样检验,并向社会公告,以充装站为重点,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坚持从源头抓起,达到规范经营、公平计量的目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计量工作在维护经济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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